是大哥早就寻了活计,也有了住处,就不劳烦。”
“那怎么行?在京城人地两疏的,你们住外面,我也不放心。”
李万山脸色一变,揪着胡子,怒声道:“这样做,是没把我当叔叔,让我怎么跟大哥大嫂他们交待?”
“二叔言重了,又不是离得很远。到时有闲,我兄妹几人也会前来探望,也好与小宛妹妹好好亲近。”
李信笑着说道,声音虽然不大,却很坚决。
“一来就说要走,那怎么行,怎么也得吃顿午饭。”
婶娘面色稍霁,声音柔和了些。
李信就发现,她身上那灰色弧光悄悄变淡,最后变成了白色。
倒是那名叫【小舟】的青年,面上虽然依然在笑,身上的灰色却仍然没有变化。
至于叔父李万山。
他仍然是白色。
记忆中听父母说过,这个身体祖父去世之后,二叔没成亲那会,好像是被爹娘两人带着的。供他学医,供他习武。
那时家里情况还好,大笔银子花在他的身上……
……
在叔父家里吃了顿不知道啥滋味的饭食之后,兄妹几人告辞离开。
李万山送出门口,还塞了一锭银子到李诚怀里,推让一番之后,李诚就收下了。
李信再没多说什么,表现出一个小孩子该有的样子。
反倒是小月丫头,一顿饭的工夫,就与李小宛两人玩得很好,两人叽叽喳喳的舍不得分开。
走出老远。
李诚转头回望,突然叹了口气,脑袋低垂。
“咱们有钱,何处不可安身立命?”李信好笑的看着李诚,心说大哥莽归莽,却也不傻。
“二弟,你别掉书袋啊,明知道大哥我听又听不懂。”
“不,该懂的时候,你比谁都懂。”
李信若有深意的说道。
大哥其实也早就看出来了,叔父婶婶两人,颇有点“送瘟神”的味道。
自己几人投奔过来,宝参堂不是不能安顿,是不想安顿。
最后赠送五两银子,收下就收下了,也许能让大家都心安。
庄稼人有自己的活法,自尊而又自卑,对很多事情,其实是很清楚的。
“是啊,大哥最聪明了。”小月趴在背筐里幽幽说道。
“哈哈。”李诚咧开嘴大笑,笑得就像个大傻子。
“刚刚没吃饱吧,小月,咱们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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