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跨宇宙联系在一个月后正式展开。
这一次,林小禾和天元之主不再是单纯的法则交流,而是进入了实质性的协商阶段。他们需要为即将成立的宇宙联盟制定一套完整的框架——联盟的性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合作的范围和方式、以及解决分歧的机制。这些框架必须以超循环法则为基础来构建,因为普通的法则条文在两个不同的宇宙之间是没有约束力的。唯有超循环法则,作为凌驾于一切单一宇宙法则之上的更高层次法则,才能成为跨宇宙联盟的共同基石。
协商的过程比林小禾预想的要顺利得多。
两位超循环之主在核心原则上有着惊人的一致——他们都认为联盟必须尊重每个成员的法则独立性,都主张知识和经验的自由共享,都认同在危机时刻相互援助的义务。这些共识不是妥协的结果,而是超循环法则本身的逻辑所导向的必然结论。超循环法则要求在不同的循环之间寻找共通性,而尊重差异、共享知识、互助合作,正是不同循环之间实现共通的最优路径。
经过数次深入的交流,两位超循环之主共同制定了宇宙联盟宪章。
宪章的核心原则有三条。
第一条,每个宇宙的循环法则独立不可侵犯。联盟成员尊重彼此的法则差异,不试图将自己的法则强加于其他成员,不干涉其他成员的内部循环运转。这一原则的确立源于对超循环法则深层逻辑的理解——每一个宇宙的循环法则都是该宇宙存在的基础,改变一个宇宙的循环法则就等于改变该宇宙的本质。联盟的成立不是为了统一多元宇宙,而是为了让不同的宇宙在保持各自特色的前提下相互受益。如果允许一个宇宙干涉另一个宇宙的法则,联盟就变成了扩张的工具,失去了合作的本意。
第二条,演化经验和法则知识在联盟内部自由共享。联盟成员有义务将自己的演化经验和法则知识贡献给联盟的公共知识库,同时有权自由获取其他成员贡献的知识。这一原则的核心是推动共同进步——每个宇宙在演化过程中都会积累独特的经验和知识,这些经验和知识如果封闭在各自的宇宙内部,就只能造福一个宇宙。但如果在联盟内部共享,就可以造福所有成员。天元界在轮回圆满方面的经验可以帮助当前宇宙优化循环中的延续机制,当前宇宙在创新平衡方面的经验可以帮助天元界增强轮回中的活力。共享不是单向的施舍,而是双向的互惠。
第三条,当某个宇宙面临演化危机时,联盟成员有义务提供援助。演化危机是指威胁到宇宙循环基本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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