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着牙,痛觉直刺脑干神经,叫他勃然大怒。他红了眼,用刀刃掐住胯下巨浪的咽喉,空出一只手,成龙爪之状,对准巨狼铜铃般的大绿眼儿猛掏去——
“噗呲”一声,狼血溅出三丈开外,巨狼惨叫连地打滚儿,他又用刀锁住狼头,手顺着眼洞深插!在里头胡搅了几下,将狼眼极脑髓一把掏出,红白之物溅了满脸!
巨狼则抽搐了几下,一命呜呼!
狄云枫喘着粗气,正要甩去手上污秽,忽然一颗珠子却从狼脑髓内溜滑出来,这珠子有拇指般大小,黝黑发亮,似能聚光,绝不是俗物,他眼中泛光,这么大颗珍珠玛瑙,怕是值个上百两银子!
他舔了舔嘴唇,赶忙将“珍珠”揣入怀中,接着又提起刀,胸有成竹地朝着另外两头巨狼走去,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不做,可杀畜生取“珍珠”的事情他乐此不彼。
一颗珍珠一百两,三颗便是三百两。三百两……狄云枫这辈子都未曾想过能拥有这么多钱,人都是贪婪的,贪婪到能将生死抛之脑后,海生不也一样么?
另两头巨狼霎时竟被狄云枫身上的杀气所威慑,仅因为一颗“珍珠”它们从狩猎者变成了猎物!
狄云枫取下酒袋一口饮尽其内生酒,霎时间热气与酒气一同上头,他撒手将酒袋一抛,嘴角微微翘,直刀冲向巨狼。
血月下的猎杀就此开始!
……
……
黎明边缘,一抹曙光破晓,黄沙镇哪儿都龌蹉,唯有朝阳最美又醉人,风沙也愿俯首贴地耳,臣服于希望脚下。
大漠孤烟直,长河升日圆!
狄云枫身上新添了几处血淋淋的抓痕,不过他福大命大,伤口虽疼得很但都不致命。他废了好大番力气将另两头巨狼屠去,并从其脑内取出“黑珍珠”藏进自己怀中。
他割下狼头搁在海生身旁。自己吃肉,海生喝汤。
海生命也不错,挨了一脚不至于死,眼下他睡得很沉,甚至打起了呼噜,狄云枫本想叫醒他,但想想还是算了。并不是每个人都和自己一样喜欢欣赏朝阳的。
他小心翼翼地将海生腰间酒袋取下,独自坐上在城墙上,细口漫酌,醉眼看夕阳。
狄云枫喜欢朝阳黎明,喜欢到哪怕浑身疼痛难忍也能忘记,他坚信朝阳能让今天变得更美好,他相信朝阳能给他一天都带来好运气;反之他讨厌夕阳,他觉得面见夕阳时总会有一种悲伤的落幕感,且夕阳落幕后便是黑夜,他更不喜欢黑夜。
黑夜很孤独,
…。。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非本站所为,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不代表本站立场,请谨慎阅读。
Copyright © 2020 五八书阁 All Rights Reserved.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