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这边教完语文,布制完作业,那边立刻跑到另一间教室教数学,教完数学,又要回到原来的教室叫英语。教学生虽然难度不大,一天下来,也把郎莫累的够呛。不过他也有欣慰的地方,当他第一次正式站在讲台上,看到教室里那几十个穿着朴素的孩子,和那几十双充满童真,好奇,向往,和求知的眼神时,他的心有些激动,因为他开始体会到了什么是才是真正的教师职业。或许,一个人不管他在哪里,总有他的价值吧!
中午,煮饭的淑姨也过来了,她年龄大概四十岁,样子很平凡,但很和善,也很勤快。她的工作主要是为那些峰花村邻村的孩子煮中午饭,因为他们回去远,中午一去一回,很不方便,所以,这些孩子都带来自己的饭盒,米,还有菜。淑姨则帮这些孩子带来的米蒸熟就行了,顺便也给三个老师煮好中饭和晚饭。淑姨的煮的菜比起阿兰煮的菜,简直就有天壤之别。炒的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要不就是不知啥味。把个郎莫吃的实在难受。
下午,放学后,大大小小的孩子背着花花绿绿的书包,冲出教室,犹如一大群活拨的小鸟般,叽叽喳喳地飞向巢穴。于是此时乡间的小路上也是最热闹的时候,不断地传来天真烂漫的打闹声,追逐声.....。
郎莫站在学校门口,不停地和孩子们説‘再见’。等孩子们走远。他依然站在学校的操场上,迎着落日,远远的看着那些远去的小背影。心绪颇为感慨,这是他教师生涯的第一天,犹如情人初恋般,总会令人难忘。他又想起了阿兰,阿兰算不算自己的初恋,一想到她,郎莫心里都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接下来的个把来星期,郎莫的生活很有节奏,白天上课,晚上修改作业。时间一久,孩子们和他混的很熟,一口一口地不停称呼他为狼校长。他感到很能满足。他教的是五年级六年级两个班。那些孩子已经会写简单的作文。于是,有一天他布制了他给学生第一篇作文作业,题目叫:我最想做的事情!当作业本收上来后,每当他看到乡村孩子们那歪歪扭扭的作文里一些忍俊不住的童语时,比如有的想抓只公鸡来当闹钟,想捉只萤火虫来当电筒,想买个布娃娃当朋友.....。他都会忍不住发笑:多可爱的孩子!
然而,很多事情都有例外。当他看到有一篇作文里却这样写到: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能看清楚狼校长!伙伴们説,狼校长很和气,很高,但我就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如果能看清,那是一件多开心的事情啊!.....。郎莫叉着下巴,呆呆地看着这篇作文,因为作文里面的字写的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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