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就是不说过去的交情,只凭她掌握的大量皇家秘密,也能换来一生富贵。
金兀术看到任潇潇信心百倍的样子,心里多了一份踏实。有这女人在,自己应该是死不了的。
“贵妃,咱们怎么去见秦牧?我这次没带白旗。”金兀术跑路这么匆忙,当然不会带着投降用的白旗了。
“我有。”任潇潇随口就解决了金兀术的难题。
金兀术真是太惊讶了。这女人,你是跑路来了还是旅游来了。怎么什么都带着呢。
白旗你也有?
却见任潇潇转过身去,在衣服上撕扯了一番,转头回来,手上多了一截白布。
金兀术明白了,原来她从贴身的衣物上撕扯出了一面白旗——随时可以投降啊。
这个女人,真是太聪明了。金兀术自诩自己是金国第一聪明人,可是比起任潇潇,他却觉得自己跟一截木头没区别。
有了白旗,摩托车还有油,又填饱了肚子,两人就可以行动了。
不过他们没有立刻回去。金军好几万人马,就是近卫军随便杀也得杀一阵呢。别说人了,就是几万头猪让近卫军杀也得耗费不少时间。
两人再次进村,任潇潇掏钱,在村民家暂住了一夜,第二天,两人才开始向着幽州前进。
还别说,几万个人真比几万头猪好杀。人是有社会性的,是从众的。
猪受到惊吓满世界乱窜,根本无法预期它的行为。而且牲口受惊之后跑的多快,人根本追不上。
但是金军不是猪,他们是人,所以有着人类的社会属性。他们总是下意识的抱团跑路。越抱团死的越快。而且人的体力远比不上牲口,更别提跟机动车相比了。
近卫军两车为一个小队,就在短短的几里地范围内穿插围剿。战斗从早上打到晚上,最终金军几乎全被杀光了——连黄四郎都杀过人了,金军还有能活命的吗?
董瑞充分领会了上级的意图,近卫军不要俘虏。这让董瑞一战就打出了威风。
此仗过后,董瑞在近卫军中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屠夫。一场战斗杀了几万人,当之无愧是屠夫。
日后在征战天下的过程中,屠夫董瑞的大名享誉世界,他成为了秦牧手下最响亮的一个品牌。
金兀术骑着摩托,任潇潇高举白布,两人慢吞吞的从官道上开过来。
哨兵立刻发现了这俩人。
不得不说,任潇潇的命实在是太好了。现在的哨兵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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