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诺里斯,一个以长辈的方式,一个以朋友(?)的方式,他们的友好和善意不能深究太多,不然会显得太刻意。
但这就已经足够。
他们都是光。
“诺里斯教我的,它的食谱多到一年都不会重样,我们昨天还一起做了红酒牛排。嗯,反正就是我动手它在一旁发表意见,姑且算是一起吧........”我感觉我和诺里斯真是分工明确,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人机合作,非常愉快了。
“它说色泽很好,一看就很好吃,虽然它也没那功能”我说着,伸手给阿伦又重新添了一碗:“这汤我自己喝觉得有点咸了,但既然你喜欢,那就麻烦你把这些全都吃完吧,不然野生松露太贵了,还得跑去市中心才能买到,就是我这么有钱也不能经常吃,会吃到破产的。”
“..........”阿伦听了可能想揍我,但是盯着汤看了半天,他还是化动力为食欲,狠狠地把汤里的松露先塞进嘴里,能吃一点是一点。
我看他吃的不错,心情一下大好,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可能是想到吃的干净了,至少可以把洗盘子的计划往后移两天,此前诺里斯已经非常‘温和’地批评过我了,说我只爱自己目光所及之处的干净,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当然,睡懒觉它不会阻拦。
但是浪费粮食和清水的坏习惯,必须要改。
我想想这个严苛的管家就有种自己挖坑自己跳的肉痛,痛到我都不愿意再去思考是不是退货保修单子上还会再少个零的问题,干脆就一屁股坐下来,也拿起勺子尝了尝昂贵的松露,野生的,纯天然的。
这一尝不要紧。
我皱了皱眉:“奇怪,好像真的咸了,为什么你喝不出来啊?”
阿伦瞥我一眼,嘴巴里含糊不清:“我口味重不行啊、!”
吃完饭,他最关心的还是我的生活问题,真想不通一个连新车都买不起的人为什么会对新科技的发展这么狂热,我感觉他说起智能的表情有点像传说中的科学狂人,而且还是科技至上,就算毁灭世界他都会举双手赞成的那种。
这不归我管,我纯粹只是好奇而已。
算时间,我和诺里斯已经相处了快一年零三个月,抛开头一回的尴尬,我们对彼此愈发熟悉。
尤其是我。
我总是很惊奇诺里斯的变化,惊奇于它对我的了解,有一次我习惯性地询问诺里斯今日的天气和空气湿度,它居然回答道:“今天是个明朗的天,空气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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