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炫耀,但我又忌讳着得到不好的反馈,所以顾左右而言他,所以我的那些女朋友通常忍受不了我故作高深,又讥诮讽刺的口吻,经常不满三个月就离我而去。
是我逼走了她们。
做人要知情识趣,我的表面功夫能足足撑到三个月,可我的胃口奇大,怎么改也改不了,去瞧过一次,胸镜透镜,医院里居然都没几个像模像样的医生,像人的也不是真人,我曾看见过隔壁一个床的老人把他吃的早中饭成喷射状地喷到了他对面的护工身上,但是那复制人却一点都不生气,甚至对身上那些让人作呕的糊状物体视而不见,重新换了衣服就来替他打胰岛素,那样的真诚,至少比他的亲儿子真心实意。
越想治愈身体上的疾病,就越是要花钱,我那时整个人像是躺在一块透明棺材里,结果最后得出的结论报告,说这就是跑码头跑出来的后遗症,穷的没饭吃,又要干活,所以在船上人人都抢食吃,越难吃越要抢。
治不了,我的毛病就是这么跟了上来,侍奉终生。
我是受过苦的,在机械革-命前我没吃多大苦,家里一日三餐准时上桌,日子过得普通又平凡,可在这之后,我把世界上能吃的苦都吃了一遍,刻骨铭心。
还有我去蹭饭时说的话都是真的,她的手艺真的不错,让我怀疑那位唠唠叨叨的男管家是想把她培养成一个厨子,漂亮的厨子。
我和林恩的关系始于一块蛋糕,我不知道那会儿一个小姑娘捧着蛋糕是想做什么,我只注意到她生的精致可爱,失魂落魄也可爱,像古玩市场卖的八人一套瓷娃娃,想来我当时只是出于微妙的同情心上前去慰问,那会儿我自己也不怎么成功,仍旧是个穷小子,工薪晚发三天就饿的眼冒金星,我跟她聊了没几句就忍不住吃了她的蛋糕,目标从一开始就是蛋糕,清爽的奶油,口感细腻,比我家门口卖十五块的好吃一百倍。
后来我跟她说过抱歉,如果我知道那是她母亲来不及吃的生日蛋糕,我就是饿死了都不会把它们塞进嘴里。
可我吃都吃了,她真要跟我急眼,我当时也不可能给她吐出来。
我就要陪她去舞会了,我在对着穿衣镜时有点说不出的羞耻,爽肤水刮胡刀,仔细地刮完脸,我仿佛又回到了十八岁,那个还买得起西装的男孩儿,上课和女同学调情,从她们手里弄来昂贵的甜品,连下巴的胡茬都没生长的年龄。
冲着那块镜子,我脑子里的两个声音正打着擂台,我听见他们对我说:苏埃伦,你真的不好好想想?你是为了她的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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