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笔墨一直都是奢侈品,不是一般百姓家庭买的起的。
买完这些“奢侈品”,二人便去买菜买肉。
先去的是马屠夫的肉摊子,现在,两家已经是极熟了,不管是日常食用还是做出所需,基本都是由马屠夫包了。
想当初,陈继兴家可是好几个月都来不了一次。现在倒是,却成了陈家村买肉最频繁的那个了。
而且,做厨所需的肉极多,基本上鸭鸭乡厨来一次,马屠夫就可以多休息好几天。
马屠夫一见是陈继兴和叶枫,脸上便有了笑意,因说道:“叶小弟,这回还是和以前一样吗?”
所谓的一样,就是每次三斤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几斤排骨。陈继兴家也就那么几口人,多了是吃不完的。
叶枫便笑着说道:“家里需要请客,所以肉就来个十斤吧。至于排骨,还是来五斤好了。”
马屠夫有些惊讶地说道:“十斤?是不是有点太多了?现在天气热,吃不完要变味的。”
这话却让叶枫很是感动,换了一般的人,你就是说买二十斤又如何呢,人家才不管你吃不吃的完,反正给足银钱就是了。
叶枫便道:“无妨,你且割好就是。除了吃,还要拿些来送人。这样吧,这十斤肉,你割作…嗯,割作五条,一条两斤。”叶枫原本想让马屠夫割作两块,一块五斤。
转念又想,黄氏是个挑剔的,若是将一块五斤的肉给她拿回家,倒不如拿两块两斤的给她。
买好肉,二人又去相熟的地方买了些稀罕的菜品,例如蒜薹。其实这蒜薹原本也不稀罕,只要家里种了蒜的人都有。但是,这个季节却是不常见的。
这蒜薹炒肉吃起来一般,但闻起来却是极香,让人闻之则想流口水。
这卖蒜薹的摊子是宋嫂子的,见陈继兴和叶枫来了,便笑着打招呼。
这宋嫂子最是会做生意的,你买菜,她就送些小葱、大蒜什么的,让人心里愉快,像占了什么便宜似的。这不,见叶枫要了三斤蒜薹,她便送了一把小葱,两颗大蒜。
买完菜,二人又买了些卤肉。
陈继兴的二哥陈继达倒也罢了,如今也算是有了见识,兴许是油水足了一些的缘故,再不像以前那样狼吞虎咽了。
但是他大哥陈继旺依旧一如既往的爱吃卤菜,特别是叶枫拌的猪耳朵,就着酒,他一个人就能吃上一盘。
既然是请客,还要麻烦对方帮忙,那就要让人满意而归。
如果说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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