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沉默之后,他突然站起身道:“我去找饭跑跑喝酒去,好久没喝过酒了。”说完便出门而去。
他并没有去找饭跑跑喝酒,而是独自去了一间酒吧。一间颇有特色的音乐清吧,多是文艺青年或者颇有品位的人群消费的地方。这里并不容易遇上三教九流的人物,也不容易让人喝醉。他没机会像很多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动不动在这种地方碰上几个有钱无脑的装逼大少然后笑眯眯地把人家胖揍一场。
林初一叫了半打小罐装的德国柏林小麦王啤酒,独自占了张小桌喝了起来。酒吧的氛围并不热烈,三五好友可以围着桌子随意地聊天;但客人却不少,特别是到了九点多乐队出场之后。
开始演奏的时候,林初一已经独自喝了一打啤酒。本来不想喝了,看看乐队出场,又叫了半打。
乐队只有两个挺帅的小伙子和一个衣着很突出个性的女孩。一个小伙子打箱鼓,一个是吉他手;女孩是吉他手兼主唱。这是一支蛮专业的原创乐队,编曲很协调,女孩的唱腔圆润清亮,唱功也很好,显然是经历过良好的专业训练。
林初一平时喝酒本来不多,此时有了几分醉意,他突然羡慕起这里的人来。很放松地闲聊着的顾客,喝着不贵但口感还好的酒,聊着生活和梦想。那支乐队挺卖力的,也许做原创的路走得并不容易,但他们还在坚持发出自己的声音;尽管那个小小的舞台之下,并没有多少人在认真地听。
他觉得这酒吧里的,才都是世外之人,而自己,却是被裹挟在江湖的漩涡中还有数不清的琐碎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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