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两个人各自看书,她随口说了一句,他记下来了。
她继续往后翻。
第五页,《更漏子》的旁边:“此词微言能背诵。一字不差。”
第十二页,《梦江南》的页眉:“微言不喜此首,谓其过哀。记之。”
第二十页,《酒泉子》的批注写得稍微长了些:“今日微言修书至深夜,忘了吃饭。买了馄饨放在她桌上,她头也没抬就吃完了。问她味道如何,她说忘了尝。此人修书时六亲不认,但认真的样子很好看。”
她读着这些零散的、被铅笔写在旧书页边缘的句子,像是在读一本不属于她的日记。日记的主人用极简的笔触记录了一个女孩的点点滴滴——她说过的话、她的喜好、她修书时的模样、她忘记吃的那碗馄饨。
她从来不知道沈砚舟做过这些事。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时候,在她以为他只是安静地坐在对面看自己的书的时候,他正在用这种方式,把她一点一点地记下来。
她翻到第三十五页,手指停住了。
那一页的页脚处,有一行墨蓝色的钢笔字。和前面那些铅笔批注不同,这行字的颜色更深,笔迹也更重,看得出是用了力气的。写的是——
“今日分手。书还来了。说是托陈叔还的,连见我一面都不肯。”
下面还有一行,笔迹略有不同,墨水的颜色稍微浅了一点,像是隔了一段时间才补上去的。
“把书留下了。万一她以后想要呢。”
时间是五年前的三月十七日。
她记得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雨,她把装书的纸箱放在故纸斋的柜台上,对陈叔说“他要是不要就扔了”,说完转身就走。她走得太快,在巷口的青石板上滑了一跤,膝盖磕破了皮,她没有回头,爬起来继续走。如果她回头了,也许就会看到沈砚舟站在故纸斋的门口,手里拿着她刚刚放下的那个纸箱。
但她没有回头。
她翻过那一页,继续往后。
批注的时间间隔开始变得很长。从前面的几乎每隔几页就有一条,变成了几十页才有一条。时间跨度也从他们读书的那几年,延伸到了最近几个月。
第五十七页,时间是去年十月:“回国了。去书脊巷走了走。陈叔老了,书店比以前更旧了。”
第六十二页,今年二月:“在巷口看到一个人,穿月白色衬衫,头发比从前长了些。差点上前打招呼。想了想,还是算了。”
第七十一页,今年五月:“案子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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